木制地板进出口实务指南
05 Nov 2025

By Martina Kao Photo:CANVA
为什么先谈合规?
木制地板看似一般建材,但牵涉「木种与来源可追溯」「甲醛排放」「植检/防疫」「安全申报」等要求。提前把规范与文件备齐,能避免到港卡关、拆柜返工与索赔。
1)商品归类与报关要点(HS / HTS)
- 常见归类
- 多层实木或工程木地板,多层组成,归入 HS 4418.75(其他多层组装地板);若面层厚度 ≥4mm,在部分国家属于 4418 范围。
- 竹材地板则多见 4418.73;马赛克式拼花可见 4418.74。可对照各国关务或 WCO 衍生表。
- 如果是夹板、贴面板、胶合板、及类似的多层板通常会归到 4412,如果木质复合地板的芯层是胶合板,且面层是薄木片,则也通常会归在4412。
- 关键规格要写清楚:面层木种(含学名)、面层厚度、层数与结构、表面处理、是否含复合板材(如 HWPW/MDF/刨花板)。这些资讯影响归类、税率与目的地合规判断。
2)目的地合规地图(买家最关心)
欧盟(EU)
- EUDR(欧盟森林砍伐法规):涵盖木材及其制品,中大型企业自 2025/12/30 起适用;中小型企业另有展延(目前预估至 2026 年中起适用);对于出口相关产品到欧盟的业者而言,EUTR即将成为历史,EUDR将是未来必须遵守的新标准。企业需要从现在开始调整供应链,以符合EUDR更广泛、更严格的要求。出口到 EU 的木制地板,买方/进口商需做尽职审查(合法性&「无毁林」声明、地块可追溯等)。
- ICS2(欧盟进口管制系统2):自 2025/9/1 起 ICS2 全面取代 ICS1;多方分段申报(multiple filing)将在 Release 3 下扩展到所有运具(官方与业界通告表述为「至 2025 年底完成扩展」)。货物描述须具体、HS 准确。
- 反倾销(中国产多层木地板,CN 4418 75 00;不含竹材与马赛克):欧盟依 委员会执行规则 (EU) 2025/1342(2025-07-11,于 2025-07-14 公报) 对中制多层木地板课征最终反倾销税 21.3%–36.1%,并对自 2024-10-24(注册生效日)起之已注册进口追溯征收;同时决定确定征收先前的暂行税(2025)。报价与交货条件须预先评估。
美国(US)
- Lacey Act(雷斯法案)申报提醒:若您的进口产品含植物或木材成分,且该产品的 HTS 编码位于 APHIS 公布的实施清单中,则需提交植物材质申报,包括学名(属+种)与原产地。Phase VII 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,扩大涵盖更多含植物材质的进口分类,建议即刻至 AHPIS 官网查询您的 HTS 是否在列。
- TSCA 有毒物质管理法Title VI(40 CFR Part 770):产品若含受管制的复合木制品—硬木夹板(HWPW)、MDF(含薄 MDF)、刨花板—须符合甲醛排放上限(HWPW ≤0.05 ppm、PB ≤0.09 ppm、MDF ≤0.11 ppm、薄 MDF ≤0.13 ppm),并依规定办采购/标示/留存纪录;第三方认证(TPC)适用于板材生产者(自 2024-03-22 起,使用非 NAF/PF 胶黏系统贴木皮的「层压制品生产者」被视同 HWPW 生产者,亦须受 TPC 管理)。工程木地板只要用到上述受管制的复合板,即须确保所用基材已通过 TSCA VI并能提供合规证明与追溯档
- 301 加征关税(中国货源):多数列在清单1–3 及 4A 的多数中制品仍加征关税,且 2024 年四年检讨后针对部分战略品项分期上调;实际税率请在 USITC 的「China Tariffs」页查对应 HTS 与 9903.88.xx 子目;同时留意 USTR 最新「豁免/展延」公告(目前部分排除已延长至 2025-11-29)。
其他市场
- 英国依 UKTR/FLEGT 架构持续管制木材合法性;澳洲依《Illegal Logging Prohibition Act》要求进口商尽职审查。若涉 CITES 物种(如 Dalbergia 属玫瑰木等),确认是否需许可或是否有豁免。
3)文件与资料清单(出口方/进口商双边协作)
- 商业发票:明确列示商品名称、HS/HTS、木种(学名)、层数/面层厚度、产地、单价与总价、INCOTERMS。
- 装箱单:颗数、净重/毛重、材积;每托盘件数与条码(建议)。
- 合规证明:
- Lacey 申报资料(US)与供应链木种/来源声明;
- TSCA Title VI 合规证明(若含复合板);
- EUDR 尽职审查档案(地块资讯、合法性证据);
- CITES 许可(如涉列管树种)。
- 运输文件:HBL / MBL、到港 ICS2 需要的 ENS (Entry Summary Declaration)资料、产地与关务所需佐证。
4)包装、湿气与装柜(降低理赔风险)
- 水分管理:依 NWFA/NOFMA 标准,木地板出厂含水率常见 6–9%(多数厂商制造与安装建议值),而制造标准允许范围为 6–10%;出货前应抽检并留存记录,以防因含水率偏高导致翘曲/起拱。
- 柜内防潮:海运途中常见「集装箱雨(冷凝水)」风险;可视货性配置干燥剂、内衬(liner)/纸衬等防潮方案,并避免使用含水率过高的「绿色栈板」(未干燥/未窑干的木材做的实木栈板) 以免加剧舱内湿负荷。
- 木质包材:出口多国时,木质栈板/垫木需符合 ISPM-15 (热处理或熏蒸)并加施标志。
- 栈板化:统一外箱尺寸,四角护板+打包带+拉伸膜固定,避免外箱超出栈板边缘(悬挑)与超高码放,以降低运输振动与倾倒风险。
5)运输与保险建议
- 舱型选择:常见走 FCL;若走 LCL,请评估并柜货种是否易吸湿(与化工品并柜风险较高)。
- 保险:选购 ICC(A) 全险并加列潮湿/霉损等延伸条款(不同保险人名称略有差异),投保金额以发票 CIF(或商定)为基础;理赔要件以包装与含水率证据为主。
- 时程管控:EU 航线须提前锁定 ICS2 HBL 申报时点与资料责任分工(承运人 vs. 货代 vs. 货主),避免因货物描述不符而延误。
6)我们能协助的
TGL 以国际段运输与海外仓配为主(含海运/空运、FTZ/保税、卡车与最后一哩路 total solution,可协助设计运输方案、文件路径与时程控管,并整合合规顾问与在地合作伙伴资源。
联络方式
信箱: inquiry@tgl-group.net
你可以分享我们的部落格文章到你的朋友圈。
欢迎订阅我们的部落格,将有最新的物流供应链的报导与经济讯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