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鋰電池化工品空運實戰手冊

02 Oct 2026

By Michael Yao    Photo:CANVA


背景情境:高價值貨物的合規挑戰

隨著全球電子產品製造和跨境電商持續發展,鋰電池及化工品已成為國際空運中的重要貨類。從智慧手機、筆記型電腦到電動工具、儲能設備,從特種化學品到高端原料,這些高附加值產品對運輸時效要求高,空運自然成為常見選項。然而,國際航空運輸協會(IATA)的《危險品規則》(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,DGR)對這類貨物設有嚴格的分類、包裝、標記、文件與操作要求,合規門檻也相對高。

實務上,鋰電池和化工品若發生分類錯誤、申報不實、包裝不符或標記缺漏,可能在航空公司或貨站驗收階段遭到拒收、退件或要求重新處理。更嚴重的是,不合規運輸也可能直接演變成航空安全事故。

2020 年 7 月,埃塞俄比亞航空一架波音 777F 全貨機在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完成裝貨、等待離港時發生主貨艙火災。後續於 2023 年公開的事故調查指出,最大可能起火原因是貨物中被瞞報的二氧化氯消毒片劑在高溫、潮濕環境下自燃,調查並排除了鋰電池貨物起火。事故造成飛機嚴重損毀,所幸無人員傷亡。

這個案例值得注意的,不是把所有化工品都視為高風險貨,而是提醒託運人:危險品分類與申報只要在前端出現錯誤,後續的安檢、收貨與裝載流程未必能完全補救。

對於進出口商、採購人員及工廠物流負責人而言,掌握鋰電池與化工品空運的全流程合規要點,已經是實際出貨管理的一部分。以下從準備到交付,整理幾個最容易影響出貨的關鍵環節。

操作流程:四步構建安全運輸鏈

第一步:準確識別與分類

這是整個流程的基礎,也是最容易出錯的關鍵環節。

鋰電池分類要點

1. 區分類型

先確認貨物屬於鋰離子電池或鋰金屬電池,以及是單獨運輸、與設備包裝在一起,還是已安裝於設備中。

  • UN3480:Lithium ion batteries,鋰離子電池單獨運輸
  • UN3481:Lithium ion batteries packed with equipment,與設備包裝在一起
  • UN3481:Lithium ion batteries contained in equipment,安裝於設備中
  • UN3090:Lithium metal batteries,鋰金屬電池單獨運輸
  • UN3091:Lithium metal batteries packed with equipment,與設備包裝在一起
  • UN3091:Lithium metal batteries contained in equipment,安裝於設備中

其中 UN3480 與 UN3090 單獨運輸的電池不得以客機運輸,須依適用規定以貨機(Cargo Aircraft Only)承運。

2. 計算規格

  • 鋰金屬電池:單顆電芯鋰含量 1 克、電池組 2 克,是判斷適用規範的重要門檻。
  • 鋰離子電池:單顆電芯 20Wh、電池組 100Wh,同樣是判斷適用 Section 與包裝要求的重要門檻。

這些數值不是「超過就不能空運」的上限。超過相關門檻的電池仍可能空運,但會進入更完整的危險品包裝、申報及航空器限制。

3. 確定包裝指令

2026 年適用 IATA DGR 第 67 版,自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。鋰離子及鋰金屬電池須依 UN 編號、運輸配置與適用條件,確認 PI 965 至 PI 970 等相關 Packing Instructions。

不同 Packing Instruction 與 Section 對包裝、標記、文件、數量及航空器類型的要求不完全相同,因此不能只確認 UN 編號就直接安排出貨。

化工品分類流程

1. 取得安全資料表(SDS)

要求供應商提供目前適用的安全資料表(Safety Data Sheet,SDS,業界仍常稱 MSDS),作為辨識成分、物理及化學特性與危害分類的重要依據。

台灣地區如涉及《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》,SDS 應依實際狀況檢討內容正確性、適時更新,並至少每三年檢討一次。這是「檢討週期」,不是 SDS 一律三年失效。

2. 判斷危險特性

確認產品是否涉及易燃液體(Class 3)、毒性物質(Class 6.1)、腐蝕性物質(Class 8)等危險性,以及是否存在次要危險性。

3. 確定包裝等級

  • PG I:高危險
  • PG II:中危險
  • PG III:低危險

實際分類仍須依 UN 編號、Proper Shipping Name、危險類別及 DGR Dangerous Goods List 判定。

第二步:合規包裝與標記

包裝要求

1. 使用符合適用 Packing Instruction 的包裝

危險品必須依 UN 編號與 Packing Instruction 選擇符合規定的包裝。部分貨物須使用通過聯合國性能測試並具有 UN specification marking 的包裝,但不能把「所有危險品」一律等同於「所有包裝都必須是 UN 規格包裝」。

2. 鋰電池特殊防護

  • 電池及電芯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短路。
  • 暴露的端子應做好絕緣或其他有效保護。
  • 電池應固定於包裝內,避免運輸過程中移動或受損。
  • 部分適用 Section 或 Packing Instruction 時,包裝須通過 1.2 公尺跌落測試等性能要求。

3. 液體化工品包裝

液體危險品的內包裝容量與每件最大允許量,不能只依 PG I、PG II 或 PG III 套用單一容量。實際限制應依 UN 編號、Packing Group、Packing Instruction,以及客機或貨機的允許數量逐項確認。

  • 確認內包裝與外包裝的相容性與密封性。
  • 依適用要求使用吸收、緩衝或固定材料。
  • 避免液體因洩漏、破損或壓力差造成包裝失效。

標籤與標記

  • 危險品標籤:一般標準危險性標籤為 100 × 100 mm 菱形格式,特殊包裝尺寸或規則另有允許者除外。
  • Battery Mark:依適用規定標示相應 UN 編號。現行標記已不再要求電話號碼;2022 版含電話號碼的舊式標記可過渡使用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。
  • 操作標籤:依貨物實際需要使用 Cargo Aircraft Only、Package Orientation 等相關標籤。
  • 託運人資訊:依適用規範提供完整名稱、地址等資料。

第三步:文件準備與申報

核心文件:託運人危險品申報書(DGD)

對依規定必須提供 Shipper's Declaration for Dangerous Goods(DGD)的貨物,應特別確認:

1. 由具備相應職能的人員準備及簽署

相關人員應依實際工作職能接受適當的危險品訓練與能力評估。現行 IATA 架構採 competency-based training and assessment(CBTA),重點是人員是否具備執行該職能所需的能力,而不是把所有情況簡化成一張全球統一「IATA 危險品執照」。

2. 資訊準確性

  • UN 編號與 Proper Shipping Name 正確匹配。
  • 危險類別及次要危險性正確。
  • Packing Group 如適用,填寫無誤。
  • 包裝規格、件數與數量與實際貨物一致。

3. 語言規範

DGD 應依 IATA 規定使用英文填製,必要時可附加其他語言。

並非所有鋰電池貨件都一律需要 DGD。部分符合適用 Packing Instruction 與 Section II 條件的貨件可免附 DGD,但仍須符合相應包裝、標記、標籤及運輸文件要求。

配套文件

  • SDS:尤其是化工品分類,或航空公司、貨站需要確認產品危險特性時。
  • UN 38.3 Test Summary:適用於鋰電池時。
  • UN 規格包裝相關測試或證明資料:如適用。
  • 符合性聲明或其他技術資料:依國家、航空公司或品項要求。
  • 特殊批准文件:如特定條件下的主管機關批准或豁免文件。

第四步:預訂與交運

航空公司選擇與預訂

1. 提前確認承運政策

不同航空公司對危險品、特定 UN 編號、電池類型及包裝形式的接受條件可能不同。除了 IATA DGR,也應確認 State Variations 與 Operator Variations。

2. 預留足夠時間

危險品通常需要比一般貨物預留更多準備時間。若涉及 DGD、特殊包裝、航空公司預審或額外批准,提前 5 至 7 個工作日開始準備是一個實務上合理的緩衝,但不是 IATA 統一規定的法定期限。

3. 提供初步資訊

  • UN 編號
  • Proper Shipping Name
  • Class / Division
  • Packing Group(如適用)
  • 件數、單件重量及總重量
  • 包裝方式
  • 電池 Wh、鋰含量與運輸配置(如適用)

越早確認,越能避免訂艙完成後才發現航空公司無法承運。

機場交運流程

  • 事前文件預審:實務上,危險品貨件通常需要在交運前完成文件預審。以上海浦東 PACTL 為例,現行出港流程明確要求貨物在安檢前先完成單證預審。
  • 預留時間:官方流程確認「要預審」,但各航空公司、貨站與貨物類型的具體提前時間不同。實務上也有貨代建議預留約 1 至 2 天確認文件與交運條件,這屬操作經驗值,不是 PACTL 統一公布的 48 小時硬性規則。
  • 指定交運流程:依航空公司與貨站指定的收貨、現場檢查與安檢程序交運。
  • 貨站驗收:依 Dangerous Goods Acceptance Checklist 等要求核對文件、包裝、標記與標籤;必要時可進一步開箱確認。
  • 航空保安檢查:貨物仍須完成適用的航空保安程序。

實務建議/清單:構建您的合規體系

組織能力建設清單

人員能力管理

  • 建議至少培養 2 名能處理相關危險品作業的人員,避免單一人員缺席影響出貨。
  • 建立訓練與能力評估到期提醒制度。
  • 定期進行內部法規更新與複訓,掌握最新 DGR 變動。

流程標準化

  • 制定《危險品運輸管理程序》書面文件。
  • 設計完整 Checklist。
  • 建立從業務、採購、工廠、物流到出貨端的跨部門溝通機制。

出運前自查清單

文件部分

  • DGD 如適用,填寫完整準確,避免不當塗改。
  • 相關人員符合所需訓練與能力要求。
  • SDS 為目前適用版本,內容與實際產品一致。
  • UN 38.3 Test Summary、包裝測試或其他證明資料與實際產品、包裝相符。
  • 航空運單與 DGD、包裝及實際貨物資訊一致。

包裝部分

  • 如要求使用 UN specification packaging,相關 UN 標記清晰可見。
  • 包裝無破損、變形或洩漏痕跡。
  • 危險品標籤及標記黏貼牢固、內容與方向正確。
  • Battery Mark 如適用,符合現行格式與 UN 編號要求。
  • 依貨物特性使用足夠的吸收、緩衝或固定材料。

貨物本身

  • 鋰電池已做好防短路與防止意外啟動等必要措施。
  • 荷電狀態(SoC)符合適用 Packing Instruction 與 Section 要求。
  • 化工品包裝密封性及相容性已確認。
  • 單件重量與數量符合適用 IATA DGR 及航空公司限制。

SoC 重點:UN3480 鋰離子電池單獨運輸時,SoC 原則上不得超過 30%。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UN3481 PI 966 Section I,以及 Section II 中超過 2.7Wh 的電芯或電池,也適用不超過 30% 的要求。PI 967 對安裝於設備中的鋰離子電池,目前仍以降低至 30% SoC 作為建議,而非全面強制。

合作夥伴評估清單

選擇貨運代理時需確認

  • 相關作業人員具備與其工作職能相符的危險品訓練與實務能力。
  • 熟悉航空公司及貨站的危險品驗收流程。
  • 有同類產品的實際操作經驗。
  • 能提供分類、文件、包裝與交運流程上的專業協助,而不只是文件代辦。
  • 在目的國有可靠的代理網路。

選擇航空公司時需關注

  • 公開或可確認的危險品承運政策。
  • 對特定 UN 編號、Packing Instruction 或電池類型的限制。
  • 目的地機場及地勤貨站的處理能力。
  • 航班安排、轉運限制及服務紀錄。

應急準備清單

事前預防措施

  • 事前確認貨物運輸保險是否承保該類危險品,並確認申報條件與除外責任。
  • 準備適用的緊急應變與產品安全資訊。
  • 培訓相關人員基本的應急處理知識。

事中應對措施

  • 建立可即時聯繫的緊急聯絡窗口。
  • 準備關鍵文件的電子備份。
  • 了解起運地與目的地對危險品異常、退運或違規案件的處理程序。

結語:合規是競爭力,安全即效益

鋰電池和化工品的空運合規,看起來是一系列技術要求,實際上就是把分類、文件、包裝與交運每個環節做對。規則每年更新,航空公司與貨站的接受條件也可能不同,出貨前重新確認,往往比事後補救省下更多時間。

建立一套穩定的危險品作業流程,可以降低拒收、延誤、罰款與事故風險,也讓內部人員、供應商、貨運代理與航空公司使用同一套資訊作業。

在危險品運輸領域,「差不多」通常不夠。分類、包裝、文件與承運條件只要其中一個環節有落差,就可能影響整票貨的交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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