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過 4PL 物流與自由貿易區(FTZ)及保稅倉庫構建供應鏈韌性

By Richie Lin Photo:CANVA
在過去十年中,全球供應鏈持續經歷地緣政治緊張、貿易政策調整、疫情衝擊、港口擁堵以及運輸運力中斷等多重壓力測試。這些事件從根本上改變了企業對風險的評估方式。供應鏈韌性——即預測、吸收、適應並從中斷中恢復的能力——已從單純的運營議題,上升為董事會層級的戰略重點。一個具備韌性的供應鏈,不能依賴單一國家、單一港口或單一市場。然而,中小型企業往往缺乏在多國運營所需的資源與專業能力。這正是 4PL 物流公司的價值所在:通過設計多區域物流網路,使企業在發生突發事件時,能夠在不同市場與運輸路徑之間靈活切換。
A. 什麼是 4PL 物流?
4PL 物流(Fourth-Party Logistics,第四方物流)是一種戰略性、整合型的物流管理模式。在該模式下,服務提供者代表客戶管理整個供應鏈,而不僅僅是單一的運輸或倉儲環節。4PL 物流公司通過整合並協調供應鏈中的不同服務商,説明客戶實現其整體物流與市場拓展目標。
B. 4PL 物流如何協助客戶拓展多國市場?
1. 端到端的全球供應鏈設計
4PL 的角色不僅是貨代,更是供應鏈架構師。
它説明客戶構建連接亞洲、歐洲與北美的物流網路,包括:
- 自由貿易區(FTZ)與保稅倉庫
用於靈活佈局全球庫存。例如,4PL 在中國設立 FTZ,使貨物在從中國工廠發出後仍處於客戶控制之下;同時在荷蘭與越南建立保稅倉,分別作為歐洲與東南亞市場的區域樞紐。 - 區域分撥中心
縮短交貨時間並降低清關複雜度。荷蘭憑藉其地理位置,作為亞洲貨物進入歐盟並分銷至各成員國的重要門戶。 - 多式聯運整合(海運 + 空運 + 鐵路 + 保稅倉 + 卡車)
以高效觸達不同市場。貨物可在保稅倉內直接轉出口,無需繳納進口關稅與增值稅。
2. 法規與合規管理支援
進入新國家意味著面對不同的進口法規、VAT 結構及產品標準。
4PL 可提供以下支援:
- 歐盟 一般或有限稅務代表(GFR / LFR) 服務
關稅與 VAT 遞延支付——貨物處於保稅狀態期間,稅費暫停徵收。 - FDA、CE、MDR、Lacey Act 等法規的合規管理
- 海關資料整合與預申報,減少港口延誤風險
3. 集中化的可視性與資料控制
通過 ERP + WMS + TMS 的深度整合,4PL 為客戶提供統一視窗,實現:
- 跨國家庫存視覺化
- 在途時間、運輸成本及各類物流費用的透明管理
- 訂單狀態與客戶交付績效的即時追蹤
C. 結合中國 FTZ 與鹿特丹保稅倉,實現高效且具成本優勢的訂單履約
1. 將亞洲工廠庫存整合至中國 FTZ
誰需要自由貿易區(FTZ)?
- 希望拓展歐盟、東盟、中東或拉美市場的美國進口商與分銷商
- 向多個海外市場供貨的亞洲製造商
中國自由貿易區可以做什麼?
- 保稅倉儲(免關稅存儲)
- 簡單加工、組裝、重新貼標與重新包裝
- 品質檢驗與合規檢查
- 供應商管理庫存(VMI)與即時資料共用
- 作為全球分銷樞紐
自由貿易區分佈在哪裡?
- 深圳(坪山)——毗鄰香港及珠三角供應鏈
- 上海、寧波、天津、廣州——位於中國最繁忙的貿易通道
- 內陸樞紐(如成都、重慶)——通過鐵路直達歐洲
什麼時候使用自由貿易區?
- 美國企業希望在不設立當地倉庫的情況下測試海外新市場
- 貨物途經中國但不在中國銷售,需避免重複徵稅
- 重視客戶資訊保密(工廠只交貨至保稅區,而非終端客戶)
- 需要從集中樞紐快速回應國際訂單
為什麼需要自由貿易區?
- 成本效率:貨物在最終目的地確定前,免關稅與 VAT
- 靈活性:可在區內進行重新包裝、貼標與定制
- 保密性:工廠無法獲取終端客戶資訊
- 市場覆蓋:單一 FTZ 樞紐支援多國分銷
- 風險降低:通過非美國市場分銷,緩解中美貿易摩擦風險
自由貿易區如何運作?
- 供應商將貨物運至中國保稅區(FTZ)
- 貨物進入保稅區後,視為已從工廠出口
- 在 FTZ 內可進行檢驗、重新包裝、貼標或拼箱
- 貨物可選擇:
- 轉出口至全球(中國不產生關稅與 VAT)
- 若在中國銷售,再於當下繳納關稅與 VAT
- 客戶可享受即時庫存監控與靈活的全球發運方案
2. 通過鹿特丹保稅倉實現 B2B 與 B2C 分銷
流程示例:
- 進口:貨物抵達鹿特丹或阿姆斯特丹港口後,簽發 T1 檔,轉運至保稅倉
- 倉儲:貨物在海關監管下存放,暫不繳納關稅與 VAT
- 訂單分配:
- B2B 客戶確認訂單後,從庫存中揀貨並完成裝運準備
- B2C 客戶或歐盟 Amazon 倉確認訂單後,從庫存中揀貨並完成裝運;若目的地為 Amazon,倉庫將核查 Amazon 標籤
- 清關放行:
- B2B:非歐盟公司可在荷蘭指定有限稅務代表,進行清關並申請 VAT 遞延(荷蘭 Article 23 許可),將 VAT 負擔轉移至歐盟終端客戶;或由保稅倉簽發 T1,將清關轉移至客戶所在國
- B2C:非歐盟公司需指定一般稅務代表,在貨物離開保稅倉前向荷蘭政府繳納 VAT
- 非歐盟出口:銷售至非歐盟客戶的貨物,可直接自保稅倉出口,不產生關稅與 VAT
基於以上架構,4PL 物流服務商可作為客戶與所有物流合作夥伴之間的單一視窗(Single Point of Contact),包括位於不同國家的保稅倉庫,並全面負責供應鏈的設計、管理與持續優化。
如需進一步資訊,歡迎聯繫:
richie_lin@tgl-group.n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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